日前,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,为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管和使用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《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
《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条例》分为二十六条,由立法原则、执法主体、征收管理、资金管理、票据管理等法律责任组成。规定了非税收入管理的基本模式: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实行统一管理、统一核算、统筹安排;建立了征收管理机制,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,防止收入流失,确保应收尽收;规定了执收单位未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、标准、期限、程序,缴款人有权拒绝缴款的法律权利。该《条例》明确规定了非税收入的票据管理,构建了“票据控费”的良性机制。
文章来源:内蒙古商报 记者 边艳荣 通讯员 宋亮 编辑:流星雨